#报告# 导语调研报告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以下是 整理的乡村规划建设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乡村规划建设调研报告
秀美乡村规划建设工程是新农村建设工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延续和提升,是加快农业发展、提升农村建设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党的xx大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概念,省制定了“绿色崛起”的发展方针,县大力打造“山水”的绿色品牌,我镇充分响应上级党委政府的号召,以新农村建设点为依托,积极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既促进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又保证了农村可持续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武人常办字[20××]10号文件的指示精神,镇人大主席团紧紧围绕辖区内的秀美乡村规划建设情况展开调研,突出强调“实事求是,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认真分析,透彻地揭示事物本质”,现将我镇人大对辖区内的秀美乡村规划建设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验与成果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秀美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国土所、规划所、林管站、新农村办、“乐居家园”公司、各村村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秀美乡村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根据各自承担的规划建设监管职责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的监管任务。
〈2〉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我镇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尊重村民意愿,引导和依靠村民的智慧与力量,逐步推进秀美乡村规划建设工程。
〈3〉乡村统筹,规划先行
以规划为统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逐步形成乡村统筹发展体系。
〈4〉服务大局,加强整治
依据乡村统筹规划,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增减挂”政策,全面整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私搭乱建住宅,严禁滥占耕地建房,加快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打造优美村容乡貌。
〈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化发展水平
深入实施乡村公路网络化、农村自来水普及、农村信息通讯推广和林区作业道路修建等建设工程,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完善小微型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水准。
〈6〉建立、健全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现了镇有规范化卫生院、村里有合格卫生室,改善医疗卫生设施条件,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了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7〉实现了“农业发展,农村秀美,农民增收”
自从我镇制定“和谐秀美乡村”的建设目标,全镇上下团结一致,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展开工作。经过这几年的努力,长期困扰我镇的“三农难题”随之得以*,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村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农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展。
首先从农业方面上说,我镇共建成现代化种植基地14个,投入790万元;现代化养殖基地14个,投入3115万元。另外,坐落在漾都村的箬溪生态科普旅游观光项目总投资近1.5亿元,建设院士工作站、鲟鱼高值化研发中心,还有金雨森景观园林苗木基地建设投资1000万,占地1000亩,极大丰富了我镇的农业现代化内容,这让人既能纵览秀美的山水风光,领略惬意的农村生态,又能享受到精致的田园生活。
其次从农村方面上说,我乡共有5个行政村,65个村民小组,建成乡村公路110公里,建成水库18座、渠道108条,建成沼气池144个、自来水管道2.5万米,建成学校8所、卫生医疗点7个、老年人活动场所6处、农家书屋5所,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1269万元。全乡共有新农村点35个,累计投入资金达948万元,特别是我镇重点打造的养老山庄和养竹木葱郁、碧水长流、清雅别致、环境优美,立于青山绿水间的一栋栋农家别墅,或红瓦白墙,或回廊飞檐,一派世外桃源的景象,农家别墅内的各项生活起居设施均达到宾馆标准。
再次从农民方面上说,我镇共有农户数4115户,人口数为16931人。实施秀美乡村规划建设之前,镇村民的收入途径主要是外出打工、林木采伐、耕种田地等,现在我乡村民不但仍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获得收入,而且还可以通过接待游客、到旅游景点工作、参与本镇项目建设等增加收入。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我乡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目前达到8200元,富裕起来的镇村民参加新农保、新农合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二、困难与问题
〈1〉村民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从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看,我镇村民参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还未被充分调动起来,存在着“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特别是部分村民不仅没有做到“自扫门前雪”,而且在规划建设工作中只要涉及到自己的东西开口就要钱,进而直接影响到了秀美乡村规划建设的顺利开展。
〈2〉项目的建设资金有待落实
秀美乡村规划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目前,这项工作尚处于探索的阶段,全县还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规划建设模式,建设资金几乎是靠镇、村两级筹措来的,秀美乡村规划建设的项目资金严重短缺。
〈3〉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
秀美乡村规划建设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程。部分行政村把规划建设当作一项阶段性的工作任务,重整治、轻管理,没有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公共卫生保洁难、公共设施维护难、系统规划坚持难。
三、方法与对策
〈1〉加大宣传,进一步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工作推动快与不快,不仅取决于动力大小,而且取决于阻力大小。秀美乡村规划建设受益者是镇广大村民,工作推进阻力也来自广大村民,这就要求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充分考虑村民的意见。秀美乡村规划建设项目实施要制定完善的可行性方案,争取广大村民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工作推进的可行性、实效性。同时,全力做好贴近村民生产生活实际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变“要我建”为“我要建”,把秀美乡村规划建设真正变成村民自己的事,进而激发广大村民共建“和谐秀美乡村”的热情。
〈2〉拓宽渠道,解决秀美乡村规划建设的资金难题
秀美乡村规划建设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必然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不但要积极向上级政府部门争取项目资金,而且可以引导有实力的公司投入资金,还可以鼓励镇辖区内的成功人士捐资等。同时,对各项涉农资金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充分整合项目资金,保证资金使用统一有序,集中投入,真正实现“做一个、成一个”。
〈3〉建章立制,注重秀美乡村规划建设的长期管理
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要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就必须尽快健全秀美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尽快出台新农村点保洁员的管理考核办法,做到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与广大村民签订责任书,对违反有关规定者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篇二乡村规划建设调研报告
我们青干班二组全体学员一行在两位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到XX县石塘镇进行美丽乡村建设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整体印象
1、目标定位准确。
石塘镇立足本镇实际,提出了“美丽石塘、养生胜地”的新目标,既契合全县的发展思路,又充分考虑了镇情特色,为美丽乡村建设指明了科学的、正确的目标和方向。
2、整体规划有序。
区划调整后,石塘镇党委政府及时对全镇的村庄建设进行了重新规划,确定了“一心两带三区块”的总体布局。整个规划起点很高,既分层次实施,保证了有序推进,又突出了各村的特色。
3、建设规模大气。
全镇累计整合各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山水童话乡村”建设,2012年全镇就有18个村建设实施,真正体现了大投资、大手笔、大成效。
4、产业文化融合。
与产业、文化的深度融合,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灵魂所在,石塘镇小顺村的石文化、高畲村的畲家文化、桑岭村的'汀州客家古建筑文化等,全面提升丰富了美丽乡村的实质与内涵。
5、组织措施有力。
实行童话乡村建设项目领导负责制,与镇干部年度目标考核、村干部报酬相挂钩,实行建设进度周通报制,并进一步发挥村干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等。
二、横纵对比分析
首先,从乡镇角度看。拿石塘镇与龙南乡对比,两个乡镇既有区别又有共通之处,相比较而言,石塘镇基础好,建设规模大、建设进度快、建设成效好,许多地方值得学习。
其次,从县市角度看。XX县抓住“山水童话乡村”主题,注重特色化、品牌化、系统化、项目化、有序化。XX市注重规划编制、彰显特色、资源整合和项目报备,两县市均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这个主题,各有侧重,各有特色。
最后,从全省角度看,不论从建设规模、建设品位、美丽程度上与发达地区的美丽乡村建设都有较大的差距。
通过对比,我们的美丽乡村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
1、村小布局散。大量人口外出、社会效益值低等,给美丽乡村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资金缺口大。丽水经济欠发达,广大农村基础设施差,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低,本级补助资金远远不能满足美丽乡村建设需求。
3、美丽不持久。部分村受条件制约,易出现建后无人管理现象,只是一时之美丽,很难持久。
三、几点想法
(一)什么是美丽乡村
丽水的美丽乡村建设,不是每个村均能达到省里提出的“四美三宜”要求,所以,要立足实际,找到自己的单项美丽点,找准一条适合自己的路。
(二)怎样建设美丽乡村
1、准确定位。受基础条件、资金等方面的制约,不能一味想着怎样做大,一夜之间就改头换面,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发挥出效益。
2、分类指导。要对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具体分析、分类指导,有重点、有梯度、有选择,将资源、资金进行整合,确保集中建设一批、成功一批、见效一批。
3、产业结合。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只有产业发展了,农民增收了,才有更多的精力把乡村建设的更美。
篇三乡村规划建设调研报告
基本概况:
地处XX县南大门的韦庄镇,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这是一片充满诗意的土地,画坛名宿韦江凡生养之地,孙文骁将耿直落幕于斯;这是一片升腾着希望的土地,西韩铁路、京昆高速、108国道交汇镇、秦202线穿境而过,属全省107个重点镇之一,陕西农业产业化园区建立于此。为推进本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展开调研。
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农民是村庄的主人,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是村庄建设理所当然的主体。但目前情况来看,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还未被充分调动起来,存在着“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部分农民群众不仅没有做到“自扫门前雪”而且整治工作只要涉及农户的东西,开口就要钱,直接影响到了村庄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少数村干部存在着为难情绪和“等、靠、要”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度不高,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村庄规划有待完善。重点整治村和特色村的建设规划能与当地生态、文化、产业相结合,但部分一般整治村的规划编制形式较单一,在挖掘村庄自然、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上还有待加强,更没有突出鲜明特色的村庄文化,存在“千村一面”现象。
建设资金有待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保证美丽乡村建设顺利开展。
建设标准有待提高。大部分的一般整治村,建设工作主要停留在拆旧拆破,立面出新层面,建设工作的内涵还不深入。基础设施大多没有同步建设、及时配套,特别是绿化、美化、亮化、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处理等推进不到位。
美丽乡村建设急需改进的一些地方:
必须因地制宜,完善规划。科学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的节约。要把规划摆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先规划、后施工。一是要凸显个性设计:美丽乡村建设不能千篇一律,要结合各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村民实际需要等,对村庄进行梳理分类,实施差异化指导,坚持个性化塑造,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营造田园风光与乡土风情,努力打造我镇美丽乡村的品牌和特色。二是要稳步推进:从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整治和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入手,按照“富规划、穷实施”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制订实施计划。
必须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一是注重财政引领:尽快出台相关以奖代补配套政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切实加大对建设工作的投入。二是激发部门活力:深入开展机关结对帮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全力为联系村提供物质和智力支持。三是整合各项资源:对国家农业项目、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等各项涉农资金。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保证资金使用统一有序、集中投入,真正实现做一个、成一个。
必须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要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必须尽快建立美丽乡村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尽快出台村保洁员的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对乱倒垃圾、违反有关规定者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建立环境卫生巡查和评比制度,加强工作督查和通报并严格奖惩。
必须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广大农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因此,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农民的积极参与。要通过广播、网络、电视等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更直接、更生动地感受到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和带来的实惠,从而更自觉、更主动地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去。
美丽乡村建设是近年来的热门课题,随着中央一年比一年更重视三农问题,美丽乡村建设也越发成为关注和焦点。美丽乡村建设,主体为农民,内容包括让农民口袋鼓起来、乡村面貌美起来、社会风气好起来、生活质量高起来和基层班子强起来。美丽的韦庄,一定会在未来的发展中越走越好。
法治护航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1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一补一发”,多头多次发放,造成了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
二、解决办法
1.强化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惠农政策,要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把主要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向群众讲透彻,向村组干部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要针对当前农村接受政策能力强的人群外出的现实,认真研究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更加方便、快速的宣传形式,提高政策入户率。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因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靠村支两委干部去落实。为此,信州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方案》,区检察院还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强化各种关系理顺。在制定政策时,应对强农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着手,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惠农是基础,强农是方向,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同时简化程序,加大资金整合力,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综合效益和项目政策效应。
4.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政策落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落实政策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对各项补贴在村组实行公开化,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户认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强化政策资金兑现。针对部分政策资金兑现不够及时的问题,政府要加大惠农政策资金的争取、调度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力度,把政策资金按规定及时兑现给受益对象。要整合部门力量,深入乡镇明查暗防,有效预防和查处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监督实效。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惠农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
6.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区委、区政府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监管。由区纪委监察局总体负责,敦促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执法部门,将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纳入重点,安排人力,落实经费,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2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为做好这项工作,省人大农委按照省委确定的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重点围绕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情况,扶贫开发资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等20项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今年3月底,下发了调研通知,组织11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并在6月份召开的全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研讨。9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农委组织调研组,赴九江市、景德镇市以及所辖的湖口县、都昌县、浮梁县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并深入到有关乡镇了解政策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各市、县(区)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各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强农惠农政策在我省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增产,农村经济朝着又好又快发展方向迈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0XX年以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了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补签承包合同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总体情况良好,为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依法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宜春市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和补发工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换发和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工作意见》,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91.67万份,发放率达到97.3%。通过加强流转合同管理,保证流转程序的合法有序,该市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上饶市出台相关政策,对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行为、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等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20XX年以来,该市共流转土地59.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3%。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操作,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
为保证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使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各地采取一些列措施,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惠农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抓好直补资金的兑现工作,组织实施好其他政策补贴项目,并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惠农政策。赣州市为强化扶贫开发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十项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等5个配套文件,编印了《赣州市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手册》,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两年来该市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860万元,铺设水泥路1158公里、修建桥梁17座、活动中心74个、卫生所5所、学校6所、水利设施75处、安装自来水5976户等,还支持686名贫困户子女参加了中等专业技能培训。
(三)创新方式,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如何使有限的惠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南昌市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创新资金拨付方式,将其中的部分资金切块出来,转化为融资担保基金,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缓解企业发展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矛盾,扩大了资金的使用规模。新余市在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逐年加大本级财政投入,每年用于农业方面的资金保持在5000万元以上,在全省率先完成“村村通”工程,率先实施农村低保并由财政负担提高标准,非常补对象由80元提高到100元,常补对象由90元提高到110元。20XX年以来,湖口县累计从财政专项资金中拿出1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小农水、果业、水产、新农村建设,调动和保护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浮梁县整合惠农资金,重点用于发展茶叶产业,创建了“浮梁茶”品牌。
(四)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各地在抓好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查到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新余市纠正了少数农村信用社扣押农户“一卡通”资金的行为,立案查处了虚报移民人数套取移民资金的2名公职人员,处理了违规用地的6名乡镇负责人。都昌县查处了挪用扶贫资金、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贪污征地补偿费等的4名村干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换发土地承包经营证工作与“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两个100%到户”的规定仍有差距
一些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发放到位,有不少村组,特别是人地矛盾突出的村组存在三到五年就调整土地的情况。由于土地四至界限不清,造成土地经营权证填写不规范,土地承包合同书写不规范。因缺乏换发土地承包经营证专项工作经费,人口自然增减,征占用耕地,也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证的换发率。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档案管理不规范
九江市反映,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程序不规范,以口头商议方式进行的流转占流转总数的80%。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也存在权利义务表述不清,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此外,少数乡镇还存在将外出务工农户的承包土地作为机动地,由村组集体组织发包,收益归村组集体所有的现象。村组一级由于受办公设施和专管人员条件限制,致使土地承包档案资料难以妥善完整保管,发生不同程度的档案资料毁坏、丢失现象。
(三)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还不够规范,存在监管不严等问题
少数地方存在专项资金未设立专户,与其他资金混账管理,拨付不及时,报账手续和资料不全,没有专款专用,尤其是村级存在捆绑使用的情况,白条入账的现象比较多。少数项目资金存在 “人情化”、“关系化”的“戴帽”现象。南昌市反映,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等个别乡、村都发生过用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抵扣旧欠或水电费的现象。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工作中,各地都发现了一些惠农资金使用上的违纪违规问题。
(四)地方配套资金过多,难以落实到位
多数地方反映,由于市县财力有限,一些项目的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到位,存在账面配套的现象。莲花县20XX年新增财力只有1300万元,而全年县级各项惠农配套资金总额达913万元,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项目的按期完成。
(五)少数项目实施难度较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一些惠农项目资金安排不足,实施难度较大。如生态公益林项目,补偿标准20XX年为每亩5元,20XX年为每亩6.5元,由于标准较低,许多林农不愿意与林业部门签订公益林保护合同。农村沼气项目由于建造成本逐年上升(1600元/个),农户的一次性投入较大,而国家补助款每户仅为800元,再加上生猪传统散养农户数量剧减,农户建造沼气池的积极性普遍下降,沼气推广实施难度增大,进展偏慢。
(六)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运行成本较高
为保证每项政策的落实,各级政府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好落实。乡村都要召开会议、转发兑付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上门宣传、丈量土地、核实面积、张榜公布、协调纠纷等等,相应增加了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由于县(区)、乡(镇)行政经费偏紧,这部分经费完全由县(区)、乡(镇)政府自行承担,普遍感到压力很大。
三、几点建议
今年2月至8月,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件,规范和完善了监管机制,有力推动了我省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省人大农委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大力加强和改进政策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要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结合今年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农村土地政策的落实工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重点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和土地承包合同签订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尽快纠正一些地方“三至五年调整”的错误做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努力实现发证率、签订率“两个100%”目标,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三)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三个明显高于”(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个大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的规定要求,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对认真落实政策规定的,应给予奖励;对贯彻不力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向当地政府问责。同时,积极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四)注重效益,调整优化惠农资金的支出结构
要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整合现有的各项惠农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改善农业和农村基础条件。
(五)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配套措施
要认真总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管制度。
(六)统筹兼顾,尽量减少地方财政的配套压力
鉴于我省各级财政比较困难,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压力较大的现实情况,建议省政府向上反映,希望国家尽可能减少配套或适当降低地方配套比例。同时,省政府要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要求市、县(区)配套的政策。对属于省级事权的项目,应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对属于省与市、县(区)共同事权的项目,应区别不同类别的市、县(区)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对属于市、县(区)事权的项目,可采取按市、县(区)实绩予以适当奖励或补助的办法,以减轻财政困难市、县(区)安排配套资金的压力,进一步提高市、县(区)的财政保障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省人大农委
20XX年11月19日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3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关注民生的惠农政策,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与拥护。在基层,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公平,公正?带着这个问题,县妇联于3月中下旬参加了对__县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调研组先后召开了部分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关于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座谈会,听取了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关于惠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县人大代表、农村两委干部代表进行了座谈,并结合座谈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调研组共走访入户72家,发放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113份,涉及5个乡镇14个村。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县政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总体评价
20__年以来,县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粮食直补、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及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的全面兑现。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一是稳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及时发放,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落实,减少了种粮投入成本,调动了农业生产效益,巩固了土地在农民心中的地位,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荒山荒坡的开发和土地的有效利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科技增粮成效显著,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高。20__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30.12万吨,同比增长6.95%。
二是为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增添动力。随着优质后备奶牛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及投保补贴等各项补贴及扶持政策的落实,国家对奶牛、生猪养殖扶持政策的力度加大。广大养殖户进一步恢复了养殖信心,特别是作为特色主导产业的奶牛养殖业,奶牛存栏总量稳中有升,养殖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分散养殖向小区养殖转变,规模化养殖不断壮大,群体质量明显提高。目前,全县奶牛存栏达到13万头,符合标准的养殖小区达到76个,20__年度优质后备奶牛达到7407头。
三是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为农民兼业创收提供了条件。在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下,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民投资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共有大型拖拉机704台、小麦联合收割机887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8台。农业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为农民兼业创收提供了条件。有力的推动了剩余劳动力转化和农民增收。
四是广大农民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县政府始终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执政理念,把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保证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让全县人民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
二、在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需要引起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知晓率较低;二是运行过程中有重登、漏登、错登现象;三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个别地方有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不良行为。
三、关于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几点建议
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影响了干群关系,在一定程度还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那么如何做到好事办好,调研组认为应健全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增加落实的透明度,真正达到公开、公正、公平,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式和效果并重,真正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县政府要千方百计拓宽宣传渠道,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采取各种实用方法,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黑板报、村内喇叭广播等有效形式,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同时还要着力培养一批惠农政策明白人。力争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政策落实体系。对惠农政策项目从登记到发放各个环节上,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各环节的监管,严防惠农补贴被截流、套取,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在落实工作中不走样。保证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各项惠农补贴按时、按标准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是进一步严格政策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县政府要督促惠农政策主管部门严格把握政策范围,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人、落实到户。对普惠项目,有关部门要摸清底数,抓好落实。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要实行一卡式发放,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不能普惠的政策,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兑现流程,真正体现在惠农政策面前区域机会均等,农民机会均等。比如在小麦良种、大型农机个补贴上,可按照乡村的粮食种植面积
设计分配方案,然后用公平的途径让有需求的农户根据制订的流程去获得补贴,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村、更多的人平等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
四是进一步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和加强惠农政策的跑办力度。将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县政府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确保将各项惠农政策的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要很好的把握国家的惠农方向和重点投资领域,加大跑办力度,争取更多的惠农项目和资金,惠及全县人民。
;法治护航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随着“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三农”法治建设的需求比以往更加迫切。
经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河北首部“三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法规,填补了河北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的空白。
“《条例》的出台是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是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具有重要意义。”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加大法治保障抓实立法调研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河北是农业大省,做好“三农”工作更具特殊重要性,更加需要强化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12章96条,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兼具地方特色,聚焦乡村振兴中规划引领、脱贫巩固、产业发展、生态宜居、文化繁荣、乡村治理、城乡融合、人才支撑、扶持措施、监督检查等重点,对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等内容作出规范。
河北省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将制定《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确定为需省委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在立法过程中,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赴多地开展了专题立法调研。
在调研中发现,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的河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为此,《条例》在全国省级乡村振兴立法中首次设置“脱贫巩固”专章;多地发展的实践证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是基础,《条例》因此对县域经济、粮食保障、特色品牌农业等内容作出规范;部分县区大批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农村发展人才匮乏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让农村拥有更多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条例》设置了“人才支撑”专章。
《条例》立法过程中,征求了河北省直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省立法研究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的意见;通过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河北省政府起草审议阶段征求了农业农村部、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意见;还通过河北省政协社法委征求了政协委员意见,通过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进行了论证。
经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条例》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自1月1日起施行。
巩固脱贫成果发展乡村产业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条例》规定,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中国***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建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活动;将乡村振兴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相融合,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等周边省份的协作。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设置“脱贫巩固”专章,是《条例》的特色之一。为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条例》专门规定,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阶段帮扶资助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长效机制、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提升工程,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建立健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机制,促进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全面推进五大振兴,产业振兴是重中之重,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为此,《条例》规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立健全多元粮食储备体系和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编制实施现代种业发展规划,推动农作物、中药材、食用菌、畜禽和水产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支持环京津地区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休闲农业,提升服务京津高端化、多元化消费需求的能力;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保护和推广,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提升联农带农水平;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文化繁荣有效治理乡村
为提升乡村德治水平,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条例》规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西柏坡精神、塞罕坝精神等,提高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文明程度;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农业遗迹的保护,鼓励建设村史馆、民俗馆、农耕文化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破除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为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综合服务站、各尽其职、多方协同的村级组织体系,整合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为村民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干部队伍培养、配备、使用、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条例》设专章对完善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和政策、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工匠培养机制、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力度、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作了规范。
除人才支撑外,《条例》还在财政投入、资金基金、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等方面予以规定,提供全面支持保障。《条例》明确,用以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要确保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规定可以使用政府债券,用以农业设施和乡村建设;加强政府相关专项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允许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支持投融资方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计划安排上向乡村倾斜,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抵押融资;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制度,安排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