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一般是指农业委员会或农村工作委员会,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农工委是负责各地政府农村工作的派出机构。农委是负责统筹协调农村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本市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研究提出本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建议。
制定种植业(粮油、蔬菜、水果、花卉、瓜类和食用菌等)、畜牧业、渔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参与涉农的财政扶持、农产品价格、农村金融保险、农业进出口等政策的研究制定。
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统筹本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农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制定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加工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指导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农业产销一体化。
(一)行业协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对优质农产品事业的有关政策,调查研究行业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提供本行业发展现状、发展的方向、目标和对策方面的参考意见。
(二)综合服务。即为全国名特优新稀农产品的基地建设、项目开发、综合加工、商品营销、市场策划等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指导、评估论证、技术支持和信息咨询服务。
(三)业务培训。即全力支持优质农产品开发系统的人力资源建设。积极推进与先进发达国家、地区的人才流动、人才培训与智力合作,提高行业内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培植一支业务素质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家队伍和中高级行业管理队伍,发挥我国地大物博的自然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四)展览展示。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推广我国的名特优新稀农副产品,逐步树立我国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引导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树立市场观念和全球化意识。推进实施我国优质农产品的名牌产品战略,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招商引资会、产销见面会、研讨论坛会、新产品发布会等多种形式,逐步扩大我国优质农产品的影响和市场占有率。
(五)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进优质农产品行业标准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承担一些农副产品实施规范化的质量评定和质量监控,有组织有计划地将我国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标准纳入国际轨道,更好地促进我国农产品迈向国际市场。
(六)信息交流与刊物编辑。收集国际国内优质农产品开发的各类信息,充分了解与分析国际市场优质农产品开发的发展动态,引导协会会员共同交流开发与服务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发布农产品的科技经济信息、国内外市场预测等研究报告,编辑发行行业性指导信息。
(七)国际合作。加强同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同类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同科研、教学、推广、开发、加工、销售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和院所的沟通和合作,取长补短,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