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农业局属于事业单位
职责
1、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2、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3、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4、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7、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8、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办事纪律
一、依法办事。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廉洁办事。做到不搞索拿卡要,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文明办事。做到礼貌对人,说话和气,热情服务,严守职业道德。
四、秉公办事。做到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尽职尽责,不徇私情况。
五、团结办事。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协作,不说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六、公开办事。做到执行政策,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要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农业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在编人员是公务员,聘用制人员不在公务员序列。
农业局是政府下属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领导属行政编制,其他职工为事业编制,根据工作内容下设服务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