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办五中心”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城市发展办公室、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办公室、民政和劳动保障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民政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办、中心主任由街道办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实行主任负责制,权力下放、任务明确、职责到人。这一改革,完善了管理体制,建起了依法行政、服务优先、统筹协调、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五办五中心”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城市发展办公室、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办公室、民政和劳动保障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民政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办、中心主任由街道办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实行主任负责制,权力下放、任务明确、职责到人。这一改革,完善了管理体制,建起了依法行政、服务优先、统筹协调、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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