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
2、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4、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5、与地方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6、负责调查总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7、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8、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9、完成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