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由谋篇布局进入具体施工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统筹增产和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产量保持在240亿斤以上。
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加快建设千万亩“吨粮田”。
推广玉米增密度、小麦宽幅沟播集成技术模式,提高粮食单产。
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实施旱作节水农业五年行动,建设农业节水核心示范区。
开展小麦抗灾强管百日行动,夺取夏粮丰收。
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
在陕南推广稻油一体化种植,在陕南、陕北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马铃薯大豆宽幅间套轮作,在渭北和陕北推广果树幼园套种豆类,因地制宜发展油葵、花生、胡麻等油料作物。
支持建设核桃、花椒、油茶等木本油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加大特色经济林改造提升力度。
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
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稳定西安等大中型城市菜地常年保有量,支持陕南、陕北建设城市近郊蔬菜保供基地,推广老旧菜区设施大棚“三改一提”模式。
分级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政策,建立调控基地350个,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84万头左右。
持续扩大肉牛肉羊、奶畜等生产。
扩大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冷水鱼产业,促进大水面生态养殖。
稳定果业生产规模,加快提质增效。
因地制宜发展时令瓜果等特色产品,丰富“菜篮子”产品。
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供。
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重要农产品供需价格信息,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
做好粮食购销工作、产销合作。
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
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
全面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产购储运加销全链条节粮减损,坚决反对食物浪费。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
依次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终身追责。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和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督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
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查审核制度。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区域、粮食规模化经营示范区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地力等级。
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产能认定,建立新增耕地和产能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多渠道提高投资标准。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回头看”,完善常态化管护机制。
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00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70万亩。
加快推进东庄水库、汉中焦岩水库、安康恒河水库等重点工程和洛惠渠龙首坝水库、周至县泥峪河水库、洛川县黄连河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