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申请破产时,会按照以下步骤处理债务:
提交破产申请:
公司需向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法院将受理破产申请,并指派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员(破产管理人)来接管和管理企业资产。
资产清算:
破产管理人将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点、评估及处置。
债务清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然后是员工的工资、社保和补偿金。
接着是社会保险欠费和税款。
最后是普通债权。
如果同一顺序的债权不足以清偿,将按比例分配。
和解与调解: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选择与债务人进行和解,或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以达成债务清偿的协议。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管理人需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通过方案后,由管理人执行。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
结束破产程序:
如果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应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股东责任:
如果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或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债务,股东需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以上步骤,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将依照法律规定和债权人会议的决定进行清偿。建议公司在面临破产时,尽早与债权人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