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业大学的录取公式如下:
普通类考生
考核总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 综合素质评价分 + 政策加分。
艺术类考生
考核总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 +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 政策加分。
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类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数外三门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顺序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类同分的考生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数外三门折算成绩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相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如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到相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思想道德素质分 * 20% + 学科专业素质分 * 60% + 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 * 10% +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 * 10% + 附加分。
总成绩不超过100分,并且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这些公式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建议考生在报考时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录取要求,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志愿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