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陈述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当事人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事故时间:
具体到日期和时间。
事故地点:
详细地址及周围环境。
事故涉及人物:
包括对方当事人及目击者等。
车牌信息:
涉及车辆的车牌号码。
事发情况: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过程,包括发现险情时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车速与车道:
当时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
采取的措施:
当事人当时采取的措施。
事故责任看法:
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看法或认定。
签字与日期:
陈述材料应由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此外,如果事故涉及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内容应根据具体事故情况详细填写,以确保陈述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