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房产赠与条件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3 04: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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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房产赠与条件是:首先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然后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最后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最新北京房产赠与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北京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首先,双方应当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其次,双方需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第三,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第四,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最后,若房屋是过户给子女,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是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且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办理房屋赠与通常需要以下的手续:1、赠与人和受赠人要一起签赠与合同;2、赠与人和受托人带着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赠盒合同到税务部门交相关税费;3、带着相关的资料和证件,到房产所在公证部门来办赠与公证手续;4、到房地产相关的部门办变更登记和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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