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4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3 04: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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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产权的商住房,四十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进行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商住房商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商住房4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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