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防设施是否需缴房产税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3 04: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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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地下人防设施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并不与地上建筑相连的,其自用的地下人防设施,需要交税,按以下方式计算: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如果是地下人防设施与地上房屋相连,应视为一个整体,不需要交税,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 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地下人防设施是否需缴房产税

法律分析:地下建筑物有两种,一种是与地上房屋相连,另一种是独立的地下建筑物。凡在房产征税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但与地上相连的和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征收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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