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过户税费标准包括契税、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具体标准如下:
1、契税(买方支付)。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_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_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_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_以下的免交;
3、个税(买方支付)。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不动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综上所述,不动产过户税费标准包括契税、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时候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才能根据相应的流程来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政策规定,个人转让房地产涉及的有关税费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大致涉及到以下几种税费,包括:契税、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中介服务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税等。
一、房屋转让要交3—5%的契税;20%的个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5.55%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以及80元的房屋产权登记费。
二、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获批的经济适用房为南宁市 小区 栋 单元 号房,房屋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卫,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为 _(最终以房产证为准),房屋结构、方位、内部装修、设计及交房时间、办理产权证时间等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三、房产转让需要什么证件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