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哪些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具体到上海市虹口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别,为避免你来回跑去,可先电话咨询清楚。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订本区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区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贯彻执行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
(四)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竣工及配套设施等发展规划;会同区有关部门对本区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等进行编制和调整,经区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贯彻执行本区住房分配改革制度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租政策,建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对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供应进行行政管理,建立登记轮候制度,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住房保障开展情况。
(六)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协同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工程监理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备案。
(七)负责本区域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
(八)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估价、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
(九)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的行政管理;编制年度旧区改造计划,推进旧区改造项目;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房屋征收与拆迁制度的监督执行;编制年度房屋拆迁计划,负责本区各类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组织拆迁听证,受理裁决申请并做出裁决;完善房屋征收和拆迁监管信息系统;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产权属纠纷。
(十三)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
(十四)参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关资金的管理;参与公有住房租金调整;负责住房建设配套工程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