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柏川公司租金成交价是每月三万八,按这个标准算,一年也要45.6万了,就算只请10个员工,平均每人工资五千,一个月工资支出是五万(职务有高有低再加上五险一金税收等,平均一个人五千不多了。),一年就是六十万,再算算其他办公成本,这么个小公司一年成本支出也要上百万了,另外在南通还有厂。再看看小曲,签了个代理权,谈了笔生意没利润,员工发工资还要向总公司请款。要不是她老爸,正常人做生意早倒闭了,这样她老爸还夸她有生意头脑。一辆宝马3系30多万,租辆车一年也就5万不到,用一年还能换新车。王柏川这样才是真正做生意的人。
王柏川买房子的时候,樊胜美在这个过程中一分钱都没交,首付是王柏川的父母付的。王柏川做生意的时候,家里至少没有负担,而樊胜美却拖着一对不停要钱的父母,为什么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写自己的名字?
人们承受着这么大的压力,她却身无分文,要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是不是有点过分了?但如果我们回顾剧情,樊胜美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因为食言的是王柏川,首先,她的负担太大是事实,另一方面,她太挑剔也是事实。但最大的问题是樊胜美,一直没能找到一个能达到她心理底线的男人,是这个男人应该能在上海买房,给樊胜美建立一个真正的家。从高中就暗恋到追求的王柏川,知道樊胜美十几年的需求,所以,当王柏川明确表示要追求樊胜美时,但他也从来没有强调过买房,只能写自己的名字。
她这个家庭形成的负担让王柏川最终退缩了,樊胜美让王柏川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其实也不算太过分,尤其是在买房的过程中,王柏川的父母并没有支付全额,他们只提供了首付。这意味着王柏川是贷款买的这房子。将来,他要和樊胜美结婚。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樊胜美也需要还款。既然她答应嫁给王柏川,这种贡献自然是樊胜美答应下的。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的夫妻都是这样的,男方支付首付款,夫妻双方在未来一起偿还剩余的贷款。至少对于大多数买不起房子的年轻夫妇来说,这种模式是很正常的。
现实是正常的,唯一不同的是,因为樊胜美家庭的变化,家庭形成的负担太沉重了。面对这种无底洞的不满,王柏川退缩了,樊胜美愤然离去并没有错,王柏川坚持只写自己的名字也没有错,因为他们都从各自的角度考虑了最现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