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缴纳契税、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房产继承过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过户都要交税。
继承房产税费如何计算
1、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首要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
2、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首要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
3、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4、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房产继承有哪些变化?
变化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变化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变化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房产继承要交多少税费
房产继承税的标准:缴纳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以及差价20%或房价1%的个人所得税,其中,若属于法定继承的,则可以免征契税。其中,对于房产继承的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受领权利证照的人都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其税率为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一、房产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房屋继承的程序为: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
4、继承登记;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房产继承要交的相关费用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办理房屋继承有什么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赠予房产的流程是什么
1、签署确认书。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之前,房主需要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物业产权证、购买合同、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这两份公证书需两方同时出具,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房产评估。签署好相关的确认书之后,就可以等到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对房屋进行测绘,然后等待房屋评估结果。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房产的折旧率、基础建设、水电燃气通讯等情况、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底价和补地价;
3、办理赠与公证。虽然说在赠与房产的过程中可以不办理公证,但是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对房主和受赠人来说都比较保险;
4、各项税费。在房产赠与的过程中,受赠人还需要缴纳各项税费,其中包括契税、印花税和登记费,契税为房屋总评估值的3%,印花税为总评估值的0.5%;
5、办理新房产证。赠与房产的最后一步就是办理新的房产证。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二是赠与不是继承,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三是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