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屋转让给个人所有的行为是“二手房”转让,按“销售不动产”征税,产生的税有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
1 、契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买受人(买方)。计算公式为:应纳契税税额=本次房屋转让成交价×适用税率
2、印花税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买卖双方。计算公式为:应纳印花税税额=本次房屋转让成交价×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这是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的。
3、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次房屋转让成交价-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5%
4、营业税及附征 单位和个人出售“二手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分别按照营业税额的7%、3%、2%征收的。
5、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的。增值额=本次房屋转让成交价 -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由评估价格和其他扣除项目组成。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6、与普通商品房不同,公司产权的房子在出售之前需先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年费用=房屋购买价格×70%×1.2%
土地使用税年费用=房屋面积×土地级别标准收费(18~30元/平米)
公司房产出售税费标准
公司房产出售税费标准依据税种有所不同:
1.印花税:销售价的 0.5 ‰。
2.营业税:销售价的 5.5 %。醉学网提醒您,五年后(含五年)出售普通住宅不收此税。
3.土地增值税:五年内出售的非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一、契税二、个人所得税三、营业税四、印花税五、土地增值税六、登记费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一、契税:支付方:买方。征收标准:(1)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2)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1。5%;(3)其他:成交价*3%。二、个人所得税:支付方:卖方。征收标准: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三、营业税:征收方式: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营业税。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四、印花税:征收标准:买卖双方各0。05%。五、土地增值税:目前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一般城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六、登记费:征收标准:(1)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2)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征收标准:(1)新建商品房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2)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3)其他情况按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商住房优点
1、与普通住宅相比,商住房最大的优点就是价格低。商住公寓一般以高层、小面积为主,容积率较高,售价相对低出不少。对于那些暂时无法承担普通住宅或者没有购房资格的人来说,作为一种过渡型住宅,商住房是一种合适的选择。
2、其次,商住房比普通住房高,可隔成两成。如房本面积为60平方米,那么,实际居住面积就可达到120平方米。既然是商住两用房,就可将楼下作为店面,楼上作为住房。如此看来,商住房不仅满足了居住功能,也兼具投资功能。
商住房缺点
1、商住项目的土地出让年限一般只有40年或50年,普通住宅则是70年;
2、商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5%,贷款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且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3、商住房不能落户;
4、商住房不能享受学校、商业、居委会等配套服务;
5、商住房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都不能享受住宅的税费减免优惠,交易和持有成本高;
6、商住房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标准高于普通住宅,且商住房基本上没有燃气,只能用电磁炉;
7、商住房居住密度相对较大,宜居性较差;
8、由于很难成立业委会,商住房的业主维权也很困难,而且商住不是住宅,所以用作居住时很多权益不受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个人卖商业房产交什么税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