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两个人的名字,户主可以是两人中任何一个人。房产证上的名字和户主没有必然的联系,该房产证对应的户口本的户主可以是房产证上的任何一个人。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怎么更改房产证户主名
房屋产权人不一定是户主。房屋产权人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房屋产权人是对房屋所有权的概念,户主是对户口的概念。户主是户口本第一页的人,即一家之主。房屋所有权人与户主并非同一个概念,房屋产权人与户主有双重身份竞合的时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房屋所有权人,都是户主。户主是在公安机关登记确定的户口主人。
房屋产权变更方式:
1、夫妻间产权变更。夫妻离婚后将共有房产转移为其中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需提供以下材料,产权证、离婚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申请表后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将具体计算;
2、房屋继承引起的产权变更。所谓房屋的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3、房屋买卖引起的变更。房屋买卖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可持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买卖契约,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4、房屋赠与产生的变更。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申报材料有房屋权属证书,房屋赠与公证书,评估报告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更改房产证户主名的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第一种方式是直接添加名字。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但是如果在非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对方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2、第二种方式是赠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3、第三种方式是买卖的方式更名。对外销售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看房屋类型是否为住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