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主要内容
1.在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房票”政策发布后实施的涉及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领取“房票”。
2.凭“房票”可在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取得预售证或现售备案证的楼盘中购置新建商品房。
3.“房票”的使用期限为征收公告明确的搬迁截止日起6个月内;如果被征收人需要延长“房票”使用期限的,通过书面申请,经征收实施单位同意后,可延长使用期限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4.选择“房票”购房的,在原货币补偿标准基础上,再给予额外补助:
6个月内用“房票”购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额10%的补助;超过6个月,在12个月内购房的,给予5%的补助。也就是拿到“房票”后越早买房,补助越高。如果所购房屋价值低于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额的,按所购房屋价值的10%或5%补助。
使用“房票”购房,一次性补助12个月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如果所购房屋价值低于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额的,则按照所购房屋价值与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额比例相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房票”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房票”购房,使用金额不得大于《商品房安置购房资金证明》中所注明的安置补偿款总额;商品房销售金额大于《商品房安置购房资金证明》中所注明的安置补偿款总额,超出部分由房屋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结算。
2.实际购房人应为被征收房屋产权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购房人申请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直系三代或户内安置人口购房,或无安置人口由继承人购房的,需办理公证或司法调解。
3.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展越城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工作,不得无故拒收“房票”,不得拒售房屋或恶意抬价,不得出具虚假购房证明,并确保按期交房,逾期交付的按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依法处理。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参与市场化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对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谈并作出相应处罚。
试行摇号、提高预售条件,浙江绍兴再次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
5月8日,浙江省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试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提高预售许可条件以及建立健全房地联动机制等措施。
对于此次新政出台的目的,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解读指出,本《通知》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提到试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方式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意向购房数与可售房源数比值过大的楼盘,实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对市区范围内部分供需紧张区域的热门楼盘,试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在试点基础上适时在市区范围内推广。
据悉,目前绍兴上虞区已开展试点。涉及公证摇号的相关指导意见将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发文,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具体摇号方案、人才和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热门楼盘认定标准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摇号项目主要围绕限价盘和热销盘。从政策创新看,“买到即是赚到”的项目面临了摇号的政策,这是后续全国其他城市值得推广的。换而言之,“限价 摇号”、“摇号 限售”等政策组合打法需要推进,这对于落实各类政策有效性是有积极作用的。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实体交付样板房有关规定有效落地,《通知》明确提高预售许可条件。全市范围内2021年5月1日以后新受让的住宅用地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6层及以下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达到地上主体结构的二分之一以上;7-11(含)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达到地上主体结构的三分之一以上;11层以上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达到地上主体结构的四分之一以上。
此外,《通知》提到,切实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严格净地出让,加大“做地”考核力度,确保年度住宅用地供应量不少于前三年的平均供应量,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重点加大供需紧张、热点区域住宅用地的供应量,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每季度初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季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地块开竣工等信息,稳定社会预期。
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解读指出,严格净地出让,确保房地产企业拿地后可马上开发建设,防止出现由于净地不净引起土地出让纠纷,造成土地闲置。通过加大“做地”考核,强化规划引导,做到权属清晰,场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实现“土地等市场”,为政府强化土地调控创造条件。从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优化供应结构、公布季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地块开竣工信息等方面着手,进一步缓解供需矛盾,强化信息公开,遏制购房难现象,稳定社会预期。同时,实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贯彻落实“住有所居”理念。
《通知》还指出,建立健全房地联动机制。在现行住宅用地“限地价、竞配建”的基础上,在热点区域开展住宅用地“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竞配建”试点,将住房销售价格和建设品质要求等约定要素纳入出让公告,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进一步细化、优化商品住宅价格备案管理。切实推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落实及住房品质提升。
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方面,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捂盘惜售、价外加价、捆绑销售、违规收取佣金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金融领域监管,规范发放住房按揭贷款,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消费贷、经营贷等信贷资金违规购房。
在此次出台新政前,绍兴于今年4月就曾加码楼市调控。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信息显示,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于4月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
试行摇号、提高预售条件背后或与绍兴新房价格涨幅排名靠前有关。按照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4月百城新建住宅价格指数》,今年4月绍兴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0.97%,排名百城第四;样本平均价格15985元/平方米;二手房环比下降0.04%,样本平均价格17275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