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办房产证。下面是有关部门回复,
并交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于2008年购买了凯泽苑小区2号楼住宅一套,凯泽苑小区1-4号楼为凯泽苑一期工程。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由建设单位持申请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完成首次登记之后再向权利人办理转移登记。凯泽苑小区建设单位未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经问询建设单位临汾市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凯泽苑小区一期所在地块尚未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具备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条件。
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反映人凯泽苑小区办理不动产登记情况,反映人对调查回复表示满意。
小产权房无法落户口。根据查询临汾市房管局官网可知,该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在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落户口。小产权房是农村集体土地,而农村集体土地能进入土地市场,必须先转变用途,变为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