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其中有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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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酂阳乡陈阁村大刘庄西村。百度地图显示,汝南县向华养殖场地点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酂阳乡陈阁村大刘庄西村。向华养殖场成立于2018年07月18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酂阳乡陈阁村大刘庄西村093号,法定代表人为宋向华。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家禽饲养。
4个。
项目占地1036.7745亩,项目建成后规模为年出栏商品生猪30.36万头。建设内容:项目共分为4个分场,包括新建1座出栏11.04万头育肥场、2座5.52万头育肥场、1座8.28万头育肥场,共计保育舍6栋、育肥舍11栋,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
是中粮集团旗下的肉类业务平台。主要业务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及屠宰分割、生鲜猪肉及肉制品生产、经销与销售,及肉类产品进口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