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确权要收费吗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2 06: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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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后农村建房要收费吗?

农村房产确权要收费吗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自建住房,要不是在规划区内不能建设,要么就是按照规划合理建设,不存在任何的收费项目,所以以后大家再遇到这种乱收费的项目,就直接去纪检委举报他。他们没有权利收费,唯一的收费就是个工本费,几块钱而已。

那么,政策调整之后,农村建房到底要不要收费?哪些收费是合理的,哪些纯粹是子虚乌有?

只有以下收费项目是合理的

1、《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工本费:分为普通证书和国家特制证书两种,工本费分别是5元和20元;

2、《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收取10元。

由于建房申请需要办齐这些证书,因此办理过程中这些工本费是需要缴纳的。但是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项目需要收费。

农村建房哪些要收费?

1、违背了“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居民要收费

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再农村建房必须符合“一宅一户”标准,通俗点说就是,你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地基来建房。但是大家也知道,在农村有很多家庭是有一户“多宅”的现象,目前国家的政策是,如果“一户多宅”的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但是如果你还想继续拥有宅基地的话,必须要付费才可以继续使用!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村居民要收费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对于建房的面积都做了规定和说明,比如新批准广东农村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八十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荒坡地作为宅基地,推广农民公寓式住宅。而在河北又不一样,当地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200平方米左右,而城市或近郊的面积是120平方米左右。当地规定对于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将实行收费使用,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超出20平方米以上就要开始收费了。

3、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村居民要收费

农村居民如果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后,一般被有关部门发现,会被强行拆除,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拆除,那也需要缴费后才能继续使用。

农村建房收费标准是多少?

农村村民利用旧宅基地原址改建住宅的,在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情况下,不收任何费用,但必须办理用地手续;新建、扩建、迁建住宅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在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情况下,也不交纳费用。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一补一”法定义务。没有条件开垦耕地的,可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国土部门统一开垦。耕地开垦费标准为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2倍。

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国家将加强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

今年国家出台的《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明确表示,要对包括农村建房在内的所有涉农收费情况做全面的清查工作。

近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的调整,出发点在于规范建房,合理整合农村建设用地,从而避免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不是为了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

因此,如果有工作人员在建房审批时收取无关费用,农民朋友是可以拒绝并且向监管部门举报的。正规的工本费收取时,根据规定,工作人员也必须出具相应的收费许可证,并开具发票,否则都属于违规。

房产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 抵押 、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产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规定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 土地所有权 的单向流动原则。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 土地使用权 和 房屋所有权 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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