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用不同:
1、房产证: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
2、房屋初始登记:
房屋初始登记是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二、程序不同:
1、房产证: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2、房屋初始登记:
新建房屋,申请人应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等。
房产证的效力
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房产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登记价是向房管局和地税局申报的成交价,地税局征税是按此价格来征税,另外,以后涉及到该房交易的,本次登记价就表示本次购房的成本价。登记价,也就是税收申报价,此评估由地方税务局依据申报价和历史成交数据确认。
如果申报价高于历史成交数据水平,则以申报价为登记价并作为征税标准,如果申报价低于历史成交数据水平,则以地税局的核定值为征收标准,为了保障税收,防止恶意偷逃税,此价格地税局不会公布,也无法查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新版)》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和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可见,房产证是房屋登记部门发给产权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证明,具有证据作用,它只是房屋登记簿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房产证仅具有初步证明的作用,并不具有代表产权的功能,发生纠纷时,如果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登记簿就起决定性作用。
房屋登记簿是由房屋登记机关建立的,市民在购买房屋时都会由个人或是购买房屋委托的机构向房屋登记部门递交申请,包括购房合同、发票和购房人的相关证明,由房屋登记机构据此进行房屋登记,并颁发产权证。登记机关在进行房屋登记的同时,还要建立房屋登记簿,将所有的房屋信息记录在登记簿上并予以公示。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