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或不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2、线下办理: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所需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一类借记卡。
3、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4、缴存地在城区的,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提供缴存人家庭在城区和夷陵区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缴存地在县市的提供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
5.购房类型:
购自住商品房现房
①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和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异地购房一次性付款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
②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购自住商品房期房
①购房地房管或不动产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②购房合同;
③购房发票。
购自住二手房
①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与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②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和购房合同。
购自住拍卖房
①房屋拍卖确认书、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②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契税发票。
购买宜昌区域以外的期房、现房、二手房和拍卖房,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供:
①提取人本人及配偶任意一方购房所在地户口簿原件或近12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②无法现场核实的,提取人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和《房产信息核查授权书》。能通过借款合同、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手机APP等方式核实购房行为属实的,则不需填写。
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是指购买商品房期房、现房、二手房和拍卖房等。
2、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和提取应同时办理手续,以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
3、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但可提取还贷。
4、缴存地在城区的,根据缴存人家庭在城区内房屋住房套数及购房合同认定;缴存地在县市的,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家庭房屋住房套数及购房合同认定。
5、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6、提取有效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一年内或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7、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
8、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9、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异地购房提取需提供不动产产权证原件。
拍卖的房产一样是按照二手房的税费来交纳的,具体如下:
一、买方应缴纳税费:
1、根据规定:
⑴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通过司法程序所得,买方要出3%的契税(若是买方唯一一套房,按1%收取);
⑵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买方付1.5%的契税,非家庭唯一住房,要交3%的契税;
⑶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买方交3%的契税。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和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就在200元内;
5、印花税:房款的0.05%;
二、卖方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单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印花税:房款的0.05%。
扩展资料
房产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拍卖除外)通常需交纳下列费用:
1、拍卖佣金费(委托人、买受人都交,具体标准按拍卖标的情况协商)。
2、营业税及其附加(由委托人在成交后按成交额的5%缴纳营业税;再按营业税的9%缴纳附加税)。
3、合同和权证印花税:(委托人、买受人根据合同金额和权证缴纳)。
4、契税(由买受人按成交额的4%缴纳)。
5、交易手续费。
6、评估费。
7、登记费。
8、合同公证费。
房产拍卖注意事项
(一)不同权属状况拍卖标的的审查与前期处理。
(1)拍卖标的房地产是否有重复查封。
(2)产权人为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时,房地产拍卖需要取得上级部门的许可意见。
(3)如果拍卖标的发生用途转换,如产权证为住宅用途,拍卖按照实际商业用途拍卖时,为了保证拍卖成交后进行产权变更过户,补办规定的用途手续,必须进一步收集取证原始产权证办理过程的相关文件,如房屋平面图、地籍图、规划设计批文等。
(4)有共有人的房地产拍卖,须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转让意见。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5)有租赁登记的房地产拍卖,须将拍卖行为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6)分层、分套的房屋拍卖,买受人按分摊的建筑面积取得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
(7)房屋的附属设施、公共部位、公用设备与房屋同时拍卖转让,应在公告中说明,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8)建筑设计为成套的房屋,一般不得分割拍卖。
(二)房地产拍卖价格的评估。
基于以下原因,拍卖房地产价格的评估一般应比正常市场成交价格偏低。
(1)房地产拍卖委托一般都是因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的清偿,或出于其他较急切的融资需求而被迫拍卖其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如果是法院委托的抵债标的,拍卖完成将直接影响到执法程序的完结,如拍卖不成,通常会由法院将拍卖标的物折价抵偿债务。
(2)一般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尤其是直接查封开发商拥有的房地产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且拍卖房地产多为单宗、部分、小规模物业,评估价格偏高势必会影响拍卖成交。
(3)买家也是在不充分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下进行竞投,拍卖实际上就是在短时间促成交易,买方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交付款项,承担的风险较大。为了促使拍卖成功,就必须具备价格优势,才能吸引买家竞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