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因此需要去到公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因此需要去到公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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