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水产养殖协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筹备申请书;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渔业局批文);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章程草案;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提供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及有关决议。
提交申请
由业务主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筹备的批准文件;
社团发起人应在收到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成立。
受理与审查
民间组织管理局受理,开具《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受理通知书》;
准予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在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在15日内完成成立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公告与登记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受理筹备成立社会团体通知书》;
登记管理机关完成登记后,需要进行公告。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是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和验资报告。
提前与当地的登记管理机关沟通,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材料。
如果涉及到养殖专业合作社,可能还需要进行环评、卫生许可等前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