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集成项目中需要各种设备集成需要开发、设计、实施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
拓展: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文件:《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表4:项目投资估算表的附注描述:系统集成费=(硬件设备购置费+系统软件购置费)× 6~8%。
近两年管理过、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2)完成系统集成项目总额500万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