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生猪废水量怎么计算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0 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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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城市饮水标准;屠宰厂(场)的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车间的储水设备应有防污染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

养殖场生猪废水量怎么计算

二、屠宰车间的建筑面积、建筑设施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车间内各加工区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划分明确,人流、物流互不干扰,并符合工艺、卫生及检验要求。

(一)宰前建筑设施应参照GB50317-2009中4.2的总体要求,设有赶猪道、待宰圈、隔离间、待宰冲淋间、兽医工作室等。待宰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宰前检验的待宰间的容量按1.5倍班宰量计算,每头猪占地面积(不包括待宰间内赶猪道)按0.6-0.8m2 计算,待宰间内赶猪道宽不应小于1.5m。待宰间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6 m2。

2. 待宰间朝向应使夏季通风良好,冬季日照充足,且应设有防雨的屋面,四周围墙的高度不应低于1m。寒冷地区应有防寒设施。

3. 待宰间应采用混凝土地面。

4. 待宰间的隔墙可采用砖墙或金属栏杆,砖墙表面应采用不渗水易清洗材料制作,金属栏杆表面应做防锈处理。待宰间内地面坡度不应小于1.5%,并坡向排水沟。

5. 待宰间内应设饮水槽,饮水槽应有溢流口。

6. 隔离间的面积不应少于3.00 m2。

(二)屠宰间符合GB50317-2009中4.4.的要求,应包括车间赶猪道,致昏放血(区),烫毛脱毛剥皮(区),胴体加工(区),副产品加工(区),兽医工作室等。屠宰车间建筑面积不低于60㎡,屠宰间墙面应采用无毒、不渗水、耐冲洗的材料制作,颜色宜为白色或浅色,墙裙高度不应低于3m。

屠宰车间建筑面积:

按1h计算的屠宰量(头) 平均每头建筑面积(m2)

50以下 2.0

(三)急宰间符合GB50317-2009中4.3的要求。

急宰间应设在隔离间附近,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 急宰间如与无害化处理间合建在一起时,中间应设隔墙。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的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

(四)屠宰场点屠宰加工设施。屠宰加工设备必须配备提升设备、悬挂输送装置、猪胴体清洗装置、浸烫池、劈半工具。

(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要求,运载生猪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应当使用防尘工具,有吊挂设施专用车辆运输。

三、应配备与屠宰加工规模相适应的依法取得相应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工人。不少于生产人员总数的50%,至少不低于2人。

四、应配备与屠宰加工规模相适应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日宰规模30头以下的企业不少于1人。

五、检验、消毒、治污设施设备。

(一)屠宰场点应简易配备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和药品。

(二)有经过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污水处理设施,所有污水应经过处理后排放。

六、有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

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养殖废水一级处理就是将废水中的毛、皮以及各种浮渣还有大颗粒悬浮物,最终进入到隔油池,这个步骤主要目的就是将其中的油脂与废水中的泥砂去除,然后进入调节池,调节池的作用就是为了为保证后续处理能够正常运行得到稳定出水水质,不仅如此还能起到调节水量和均化水质的作用。

养殖废水经过调节池的水会被压力泵提升到浮沉淀一体机。去除率能达到百分之九十,得到的水质会进入到废水处理设备,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水解酸化池以及二级接触氧化池还有沉淀池组成,屠宰废水在水解酸化池进行酸化处理,全部的大分子有机物会被转化为低分子有机物,经过废水生物处理新技术水解的废水进行到最终的沉淀池,池出水经过滤消毒达标排放。

法律分析: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的标准,分五类

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第五条 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六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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