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加分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到城市社区工作、服务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
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含乡镇)工作、服务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
西部志愿者
服务期满1年的西部志愿者,在县区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7分,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具体加分条件和分值如下: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
荣获由旅、师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
荣获由团、旅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
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
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建议
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如果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应尽早到加分单位申请加分,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加分政策。
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后,应尽快联系相关部门申请加分,以便在考试中占得先机。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建议详细阅读相关加分政策,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加分申请过程顺畅。
这些加分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特定群体参与公务员考试,提升他们的竞争力。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增加自己的录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