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转注册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原注册单位出具的同意转出证明;
新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
向原注册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转出申请;
原注册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转出证明;
持有转出证明,向新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转入申请;
新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注册转移手续。
审核过程
原单位在新单位确认迁入后,双方企业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如果跨区或跨省还需要地区建设局或省厅盖章);
将所有盖好章的材料(包括章、证书复印件)送交现需要注册的公司所在省建设厅;
审核合格后,等待领取新证书。
注意事项
确保原注册单位和新单位之间无法律纠纷;
办理转注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执业;
按照各地政策规定,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或规定进行操作,因为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