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拘留和罚款的数额主要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具体规定和可能的罚款数额范围:
拘留期限
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罚款数额
罚款方面,没有固定的标准数额,通常根据违法所得、造成的环境损害等因素综合判定。例如,违法排放污染物,可能被处以罚款,数额从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
对于水污染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是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其他相关法规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建议
具体案件的罚款数额和拘留期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准确认定。在处理环保违法行为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