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额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
直接法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其中,适用税率通常为25%,但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等特定类型的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税率适用。例如,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同样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扣除项目
各项扣除项目可能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具体可参照相关税法规定。
以前年度亏损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纳税调整项目
纳税调整项目包括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这些项目是根据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总额进行调整的项目。
通过以上步骤和公式,企业可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详细记录和整理相关财务数据,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