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计量范围主要 取决于商品的种类和标称净含量,具体规定如下:
5-50g(ml):
净含量的百分比是9%。
50-100g(ml):
实际量不得少于4.5g(ml)。
100-200g(ml):
净含量的百分比是4.5%。
200-300g(ml):
实际量不得少于9g(ml)。
300-500g(ml):
净含量的百分比是3%。
500g(ml)-1kg(l):
实际量不得少于15g(ml)。
1kg-10kg(l):
净含量的百分比是1.5%。
10kg-15kg(l):
实际量不得少于150g(ml)。
15kg-25kg(l):
净含量的百分比是1.0%。
大于25kg或25L:
不属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范围。
建议在具体应用时,查阅最新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