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袋的溶剂残留量根据包装材料类型和与食品接触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 (如塑料薄膜、纸张等):溶剂残留量应小于10mg/kg。
非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
(如纸箱、木箱等):
溶剂残留量应小于60mg/kg。
特定类型的包装材料(如糕点用塑料包装袋):
溶剂残留总量不得超过5.0mg/m²,其中苯类物质不得检出。
干式复合法生产的塑料复合膜、袋
溶剂残留总量不得超过5.0mg/m²,苯类物质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mg/m²)。
综上所述,食品包装袋的溶剂残留量标准主要取决于包装材料的类型和用途,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要求更为严格,苯类物质在特定包装材料中甚至不得检出。建议相关企业和部门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生产和检测,以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