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数额是由 各地在法定税额幅度内确定的。具体来说,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此外,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的税额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各地在确定具体税额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定幅度内进行调整。例如,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按法定幅度“顶格”执行;陕西、青海等地则按照法定最低限额征收。
因此,环保税的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具体税额标准需要参照各地人民政府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和相关规定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