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公款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如下:
数额较大
进行非法活动或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
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或者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
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如果挪用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将依法从重处罚。
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哪一条法律规定,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