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落户北京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
《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
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单位接收函》原件和 聘用(劳动)合同。
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由北京市社保所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原件。
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
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根据最新的政策,留服中心仅受理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的落户申请,并且有特定的条件限制,例如年龄、留学时间、学位要求、社保缴纳情况等。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要求,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