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考试放弃的相关规定如下:
报名环节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计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笔试环节
抄袭、协助抄袭的;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这些行为将被计入诚信档案。
自愿放弃笔试的考生,视作自愿放弃笔试,不会影响个人信用,也不影响后续报考其他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面试环节
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通过笔试且通过资格审核,放弃面试会被记录到考生诚信档案中,在三年内不能参加相关考试。
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不会影响个人信用,但若无故放弃,则可能被记入诚信档案。
体检环节
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政审环节
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报到环节
在报到环节,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之后又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的,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建议
诚信报考: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避免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以免影响个人信用和未来的报考机会。
及时沟通: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应及时与招录单位沟通,并按照公务员招录的规定进行书面放弃,以免被记入诚信档案。
书面声明:在放弃考试或录用资格时,应出具书面的情况声明,并取得招考机关的谅解,这样才不会有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