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的检出限有以下几种标准:
根据HJ970-2018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的要求,使用全自动紫外测油仪,以正己烷为萃取剂,石油类的检出限为0.003 mg/L。
当取样体积为500ml,萃取液体积为25ml,使用2cm石英比色皿时,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水中石油类的检出限为0.01mg/L。
当取样体积为500ml,使用光程为4cm的比色皿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1mg/L。如果试料体积为5L,并通过富集,检出限可以达到更低的标准,但具体数值未提供。
对于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及废水中挥发性石油烃(C6-C9),当取样量为10ml时,挥发性石油烃的检出限为0.02mg/L。
综上所述,石油的检出限根据不同的检测方法和条件,检出限在0.003mg/L至0.1mg/L之间。建议根据具体应用场景和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并参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