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水中石油含量的正常标准取决于具体的处理工艺和出水要求。根据提供的文档,有以下几点关键信息:
常规工艺:
只能保证石油类超标3倍及以下的原水达标供应。
BAF生物预处理:
出水中石油类的平均质量浓度为0.117mg/L,去除效果不佳。
活性炭吸附工艺:
在原水石油类超标4~10倍的情况下,去除率达到80%~90%,最终出水石油类的质量浓度达到0.05mg/L以下。
因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常规工艺:石油类含量在3倍以下为正常。
BAF生物预处理:石油类含量在0.117mg/L以下为正常,但去除效果不佳。
活性炭吸附工艺:石油类含量在0.05mg/L以下为正常,这是较为理想的处理效果。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的水质情况和处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确保源水中石油含量达到正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