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定,乘坐飞机时携带的护肤品有以下限制:
单瓶容量限制:
每瓶护肤品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总容量限制:
所有护肤品的总体积不得超过1000毫升。
携带方式:
护肤品应随身携带,并放入一个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透明塑料袋中。每个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
托运规定:
如果携带的护肤品超过100毫升,或者总容量超过1000毫升,超出部分需要办理托运。
建议您在携带护肤品时,确保每种护肤品的容量都不超过100毫升,并且所有护肤品放在一个透明塑料袋中,以便于安检和携带。如果需要携带超过100毫升的护肤品,建议提前办理托运,以避免在安检时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