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教务规定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2 00: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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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的教务规定涵盖了排课、调课、停课、补课、教室管理、教学职责、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具体规定:

天津职业大学教务规定

排课、调课、停课、补课

全校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教师因故停课、调课、补课或变更上课地点,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履行手续,来不及办理书面申请的事后须补办。

教师责任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教师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教师应注重课堂秩序管理,及时采取措施管理学生迟到、早退等行为。

教室管理

教室由教务处按每学年的在校班级情况统一进行分配,分为学校统管教室和系管教室。

各系部须将本部门所管理的教室的使用情况随课表报教务处,并在有较大调整时提前报教务处。

教室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条件下,可以作为自习室向本系学生开放。

教务职责

教务处负责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专业设置、教学水平评估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的安排、教室的安排、学生成绩和学籍管理,以及教学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组织日常教学检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等工作。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是指师生到教务处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教务处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对于来访者提出的具体办理事项,一般均在当天办理完毕,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办事人到教务处办理或电话咨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需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教学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并为师生提供高效、规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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